近日,广州市发改委起草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其中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护理等级、床位等级收费标准表,,此外还有各类型老人相应的优惠政策。
公办养老机构是指各级政府投资兴办、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养老机构。其收取的护理费、床位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伙食费按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其他选择性养老服务收费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居家必学的,不得收取“一次性的生活设施费”。
而由镇政府投资兴办的农村敬老院,则主要是为五保对象提供供养服务的公益性养老机构。其收取费用与公办养老机构基本一致。
《通知》指出,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本市户籍的“三无”老年人、五保对象,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半失能、高龄等老年人,以及符合规定条件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供养、护理服务,充分发挥保基本作用。
据居利家养老网了解,民办养老机构是指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包括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和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不当干预;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其收费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收费标准需提前一个月公示。
此外,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应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三无”老人和五保对象可以免费入住,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人收费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为标准,差额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其他老人则按照统一标准对各项费用收费,养老机构需要根据实际条件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报收费标准,经核实后执行。
入住农村敬老院:五保对象可以免费入住,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养老院;农村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人收费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为标准,夏季中医养,差额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其他老人的护理费、床位费收费标准以实际成本为基础,按照收抵支、不营利的原则由养老机构提出,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后,经同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