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中国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 The Volunteers' Association for Black-Necked Cranes Protection in Zhaotong Prefecture Of China
章
程 (
2005年12月3日
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以昭通市全市黑颈鹤保护志愿者为主体的民间团体。 第二条
协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协会活动准则。 第三条
协会以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世界濒临灭绝物种黑颈鹤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协会的组织原则是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决策制度。 第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由各地会员代表及特邀代表组成。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协会章程; (三)选举协会理事会理事。 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七条
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各一名,协会主席为社会团体法人代表。理事会由常务理事及理事组成。
第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规程,审议并批准经费开支情况报告; (二)选举协会主席、副主席; (三)根据主席提名,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四)批准新会员入会及取消会员资格。 第九条
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条
协会会址暂设在昭通市昭阳区妇幼保健院内。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热心于黑颈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黑颈鹤及生态环境保护活动,赞成本会章程者,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登记表》,交本人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理事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入会,然后发给《会员证》及会徽。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权;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不吃野生动物; (五)积极参与本会各项活动,为保护黑颈鹤及生态环境无私奉献; (六)按时缴纳会费,每人每年缴纳会费壹佰元(100.00元)人民币,多交不限;农民、在校学生、下岗职工及待业青年自愿缴纳。逾期半年不交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七)任何会员严禁利用协会名誉,从事与协会活动无关的事,一经发现由理事会讨论给予处理;若触犯法律法规者,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会员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本会有重要贡献的会员授予荣誉会员称号,颁发荣誉会员证书。 第四章
任 务 第十四条
积极开展保护黑颈鹤及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定期开展保护黑颈鹤及生态环境学术交流讲座,举办摄影展览、环保宣讲及公益演出等活动,编辑出版会刊《黑颈鹤》及相关出版物,提高公众爱鸟意识,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黑颈鹤的行列中来。 第十五条
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黑颈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恢复和改善黑颈鹤生活环境作出无私奉献。 第十六条
开展黑颈鹤资源、繁殖、越冬习性调查、迁徙路线及人工饲养、人工繁殖等科学技术研究,并加强与黑颈鹤和相关环保组织及个人的学术研究交流。 第十七条
加强与国内外鸟类及环境保护组织的联系,争取国内外相关鸟类及环境保护组织对保护滇东北黑颈鹤及改善其栖息环境行动的援助和支持,积极配合和支持黑颈鹤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与基层黑颈鹤保护志愿者的联系,及时抢救伤、病鹤。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是会员所交会费、团体和个人赞助以及政府补助。 第二十条
协会主席“一支笔签字”报销经费,财务总监管理经费,分设会计、出纳,由理事会成员兼任,组成协会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
协会财务部每年年底向理事会通报经费来源及收支情况,接受各位会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协会《章程》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理事会进行审订。 第二十三条
协会《章程》的解释权在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
|
||||
中国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 The
Volunteers' Association for Black-Necked Cranes Protection in 章
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昭通地区全区性黑颈鹤保护志愿者的民间团体。 第二条
协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协会活动准则。 第三条
协会以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世界濒临灭绝物种黑颈鹤为宗旨。 第四条
任务: (一)积极开展保护黑颈鹤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定期开展保护黑颈鹤学术交流活动,举办摄影展览,出版《黑颈鹤》小报或杂志,提高公众爱鸟意识,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黑颈鹤的行列中来; (二)联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黑颈鹤保护工作,为恢复和改善黑颈鹤生活环境作出无私奉献; (三)开展黑颈鹤资源调查、繁殖、越冬习性调查、迁徙路线及人工饲养、人工繁殖等科学技术研究,并加强与黑颈鹤研究组织及个人的学术交流; (四)加强与国内外鸟类保护组织联系,争取国内外相关鸟类组织对滇东北黑颈鹤越冬栖息地的援助和支持,积极配合和支持黑颈鹤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工作; (五)加强与基层黑颈鹤保护志愿者的联系,及时抢救伤、病鹤。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由各地会员代表及特邀代表组成。 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协会章程; (三)选举协会理事会理事。 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七条
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各一名,理事会由九至十一人组成。
第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规程,审议并批准经费开支情况报告; (二)选举协会主席、副主席; (三)根据主席提名,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四)批准新会员入会及取消会员资格。 理事会会议每年12月4日召开(大山包于 第九条
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条
协会可推举名誉主席和名誉会员。 第十一条
协会会址暂设在昭通地区卫生防疫站内。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二条
热心于黑颈鹤保护工作,积极参与黑颈鹤保护活动,赞成本会章程者,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经一名会员介绍,填写《入会申请表》,交本人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理事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入会,然后发给《会员证》及会徽。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权; (三)本会会刊《黑颈鹤》仅发表会员作品;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五)积极参与本会各项活动,为保护黑颈鹤无私奉献; (六)按时缴纳会费,每人每年缴纳会费叁拾元(30.00元)人民币(在校学生减半)。逾期半年不交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七)任何会员严禁利用协会名誉,从事与保护黑颈鹤无关的其他活动,一经发现由理事会讨论给予处理。 第十四条
会员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
对本会有重要贡献的会员授予荣誉会员称号,颁发荣誉会员证书。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六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是会员所交会费、团体和个人赞助以及政府补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