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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颈鹤保护网绿色信息走廊 → 60-1-2 本会派员参加“环境NGO”法律运用能力研习班/绿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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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60-1-2 本会派员参加“环境NGO”法律运用能力研习班/绿缘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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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 本会派员参加“环境NGO”法律运用能力研习班/绿缘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7-1 9:23:54

 

本会派员参加“环境NGO法律运用能力研习班”


    本报讯  (绿  缘  报道) 6月13日至15日,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常务理事会指派理事、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昭通片区负责人钟龙参加了由中律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服务中心和美国The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在北京圆山大酒店联合举办的“环境NGO法律运用能力研习班”。

    本次研习班的培训目标是为了让环保NGO对环保相关法规、法律概念和法律程序有一个基础性的全面了解,增强中国环保NGO运用法律能力,从而促进环保事业发展,扩大环境政策制定和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面。举办方邀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政法大学等从事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和环境法研究与教学的专家、学者授课。此次活动共招收学员30名,其中北京市10名,京外20名,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是举办方在云南省唯一指定的参与单位。

    培训活动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光进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王灿发教授的致辞后正式开始。培训为期两天,研习班采取专家、学者授课、各民间组织代表经验分享和互动式讨论的方式进行。此次培训,为学员们创建了一个参与环境法律事业、探讨环境法律问题、研究环境纠纷解决中的疑难问题和推进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交流园地。

    协会理事钟龙在这次研习班的学习中,进一步了解了运用法律能力和法律手段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推动污染治理的必要性,尤其是在与专家交流的过程中更坚定了自学环保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运用法律能力的信心。 

    [相关报道见本报本期第四版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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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本会理事钟龙(左)与黑嘴鸥保护协会钱亚超在研习班现场。 陈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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