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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颈鹤保护网生态文学 → 74-4-1 老 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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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4-4-1 老 柴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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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管理员 贴子:1748 积分:18312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4-27 16:25:19
74-4-1 老 柴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7 22:29:48

 

 

本会会员、云南大学海埂校区06级法学二班  周  焕

 

 

蹲在音像制品商店里高大的货架前,抬头仰望细细密密排满的各种碟,我渴望找到那些独特的声响,选中了一张马修连恩的《狼》,喜欢一曲《布列瑟农》,是苏格兰音乐的乐风,营业员为我试播了几次,我满意地付钱,走出音像店。

 

有一种动物,自大灰狼大尾巴狼狼外婆开始,童话打上一个标签,美国政府的猎狼计划使得草原上狼群大量被屠杀,那些无能为力的悲伤,望着同伴口中流出的血,却无法去舔舐抚慰。

 

可是,活人比死人更可怕,流言比童话里的狼群更恐怖。猎杀无异于是一种缺席审判,狼群是无辜的,它有多温柔的内心世界,你不曾窥探过,有探险者与鲨鱼做朋友,在船头用双手抚摸它们的牙齿,以此证明鲨鱼的本性是善良的。

 

马修连恩,他用真诚的人性谱下了这支曲子,整夜我都在凄婉的乐声中左右翻滚着失眠的身体。望着MP4上的歌词,有些看不懂,于是下床找出光盘附赠的译文:

 

 我站在布列瑟侬的星空下 。

 而星星,也在天的另一边照着布列勒。

 请你温柔的放手,因我必须远走。

 虽然,火车将带走我的人,但我的心,却不会片刻相离。

 哦,我的心不会片刻相离。看着身边白云浮掠,日落月升。

 我将星辰抛在身后,让他们点亮你的天空 。

 

绝美温婉的歌词,于是我想起老柴,那个别人眼中“身残志坚”的老柴。

  我向来不喜欢“身残志坚”这样鄙视人的字眼,就好像是给人一耳光再搂着揉揉,先压低一部分再张扬一部分,可是人性之中有很多色泽,有的人五体不全,却将面孔永远迎向阳光,有的人四肢健全心中有巨大黑洞,所以很多时候,活人比死人更加让人觉得恐怖,凛冽之处三尺黄土,我们都会被掩埋,没有谁是神,只要是大半个好人就差不多了。说别人身残志坚,还不如说你扶老奶奶过马路后来又在马路边捡到一毛钱交到了可爱的城管哥哥手里边来得拉风,残疾人,无疑是打上一个社会标签,就好像英雄一定是需要宰上几个恶人才能真正成为英雄一样,如果社会的伦理道德反过来,那么英雄就成了败类。无聊的人拿着个身残志坚的字眼做文章,雪上加霜地写着那些残疾人一点点的成就,而这一切,都是不人道的,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一样接受阳光和雨露的恩赐,没有谁的身体是完美的,没有谁的心灵是永远干净的,得失之间,总是如此,为了塑造一个形象来对比肢体健全的人类,父辈们每到写作文就写张海迪大姐,等到我这一辈写张海迪大妈,我想将来我的孩子写作文,我坚决不准他写张海迪奶奶。

 

 

第一次在QQ上遇见他。

 

出于礼貌,我喊了他一声:哥哥。

他说:你不嫌弃我?

我问:为什么?

他说:我是聋子,我听不见。

 

于是我开始了滔滔不绝的安慰以显摆自己的慷慨陈词和思路敏捷:你不要伤心,上天是公平的,拿去一样,必定会给你一样,贝多芬矮小丑陋,看上去像一只丑陋的老鼠,并且双耳失聪,人家还不是终结了古典浪漫主义,法拉第十三岁还站在伦敦街头卖报纸,诺贝尔根本就没学历,还有那罗斯福的轮椅,斯蒂芬霍金的黑洞,海伦凯勒的三天光明,你听不懂那我说中国的,被人从楼上扔下去的邓朴方,你不要伤心,如果拿破仑穿上高跟鞋,就不是拿破仑了。。。。。

 

我不断在黑色键盘上敲打,对方安静,半天没有人回话,冷静下来我的心里开始发凉,觉得愧疚。其实,无论是谁,只要比我大,我都会礼貌地喊一声哥哥,这日白天玩了一天回来大脑还属于兴奋状态,安慰人也没到位,回想自己安慰的方式,感到懊悔至极,也许我的安慰反而伤了他的心,他不需要别人的安慰,就像一个老大妈安慰我:我知道,像你这种家庭出来的孩子,又那么多病,我理解你。对于这句安慰我伤心了至少一个星期,并且永远铭刻在心底。我不需要别人的怜悯。过年在菜市场看见卖白菜的孩子,脚趾头已经调皮地伸出鞋头,眼睛里没有一点卑微的影像,依旧仰着头,我喜欢那个孩子,他的骨头硬朗。

 

第二天,我在QQ上很真诚地向他道歉。

他说:我长得很丑。

我说:长相只是一层皮。

我深深呼吸一口气,与他非常平等地聊天,老柴愿意跟我说实话,他告诉我很多人看不起他,因为他的耳朵,他们对着他的耳朵击掌而歌,他心里很难受,世界太残酷,除了亲情可以让人安心稳妥之外,只有在摄影中,面对纯粹的自然,才觉得自己是上苍疼惜的孩子,而当他有所成就之后,那些人又回到他身边,舌灿莲花来阿谀,可惜他也听不见,只是看见一副法门寺里贾贵的奴才马屁精嘴脸,前后对比下来觉得哭笑不得。我也告诉他我的难受:母亲给了我一个发达的大脑,却没有给我一个健康的身体,受够了疾病的生死煎熬,当和死神握手的时候,会明白真实生活是多么重要,我的视力越来越差,我担心有一天我会瞎掉,我应该提前去学学盲文。说着说着老柴有点紧张了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我跟他开玩笑说:一切故作高深的姿态都是假装的,拿掉那些面具,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别把谁谁谁捧那么高,谁谁谁不是人呐,打扮成大明星踩细细的高跟鞋不老老实实看地下的路,还抬头挺胸收屁股,小心掉井盖里。他哈哈笑了,很开心的样子。

 

其实长相不代表人生的全部意义,心灵残缺的人,活着比死亡更叫人感觉恐怖,来这个世界的时间久了,看一个人已经习惯了不看脸孔和衣着,只是看一个人的眼睛,因为一个人的眼睛不会骗人,除非那个人受了专业的特工式训练。初次见到,老柴的样子很好笑,我多看了几眼,据此描述一下:乍一看是古代胖人编钟一样的身躯,脸如砂轮,头发如狼牙棒,应该穿上秦朝作战的将军盔甲或者是金缕玉衣,再看是鲁智深一样的莽汉,手中少了大块肉大碗酒,脖子上少了拳头大小的念珠,仿西方中世纪为了驱鬼而挂在脖子上的一串大蒜,我想笑,他的目光像个孩子,长在粗糙的面孔上,甚至有些不伦不类,我笑了起来,看到他耳朵里塞着助听器和手里抱着的大炮一样的相机,心里又开始难过。

 

大概动物天生都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吧,没有毒的蝴蝶,多半是鲜艳的翅羽,善良的大象,有着庞大的身躯,细小零丁的毒蜘蛛,却有着骇人的毒汁。老柴是一个平凡的人,出生的时候没有惊雷闪电以示其高贵与神秘,他是一个平凡朴实的人,他的人生和所有普通人一样充满坎坷,他的真诚和腼腆打动了我,油光水滑的见多了,我喜欢阿甘,阿甘生命的意义只是奔跑,他将奔跑发挥到极致,便是亮丽的风景。

 

 

相处得久一些,感知了更多,他的听力严重障碍,所以说话有些口齿不清影响了读书,所以走不成终南捷径,他拍不好马屁也不会讨好别人,但没有九曲十八弯的肠子,长得五大三粗像笨人王老五,性格更如郭靖,质朴憨厚,老实傻气,他缺少的只是一个聪敏机警的黄蓉,如果哪位黄老邪愿意把女儿嫁给他,我想老柴会去佛主面前留着眼泪烧三炷香感恩的。他有过不走运的婚姻,或者说好男人总是不讨女人喜欢的,他们带不来激情也给不了刺激,他们不会买玫瑰花,只会将碗中的饭菜拔一半给你,他的女人离开了他去证明青春尾巴的魅力,他孤身一人带着孩子过活。

 

老柴终于谈恋爱了,那个女人叫:红。他对那个女人表达说:红,我要娶你。

吓着人了。这年月,男人提到结婚都是躲躲闪闪的,要是女的问:你娶我吗?男的多半犹豫:等我去问问我妈。

我说:老柴,你别太直白,对女人要含蓄,要温柔。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指了指心脏的地方,我没有再说话,老柴典型不会谈恋爱,开始想买一本渡边淳一关于如何泡妞的秘笈送他,后来想想不对,万一他拿着火药乱冲我就对不起红给我买的零食了,应该送一张《叶问》的电影光盘送给他,电影里的叶问是经典的好丈夫,怕老婆,一个过日子的丈夫有多大本事不是最重要,听话才是王道。

    记得有一次红与我们一道吃饭,他说他喜欢她,但自己身在其中无法感知客观如何,问我怎样(这方面我研究得比较多我也时常为别人解决感情问题或者成为别人的情绪垃圾桶,由其中寻找素材),红与他一般年龄,温润雅致,端庄且低调,我看过她的眼睛,目光慈悲,我说挺好的,他说其实我也不知道,然后嘿嘿嘿嘿傻乎乎笑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腼腆,黑脸有些发亮,大概是红色毛细血管被黝黑皮肤覆盖了,我望着他粗犷的外表下傻乎乎的样子突然浑身起鸡皮疙瘩。

 

他说:别人都看不起我,他们讥笑我,我也听不见。

我说:别理他们,那群人是吃人血馒头长大的,其实你很幸福,因为你听不见世俗的议论,口水淹不着你。

他说:红对我很好,不嫌弃我,还照顾我的家人。

我说:红是你的虹,风雨过后的彩虹,你一定要娶她。

 

 

他心肠柔软,脆如蝶衣,粗糙的外显掩盖了他温柔的心,视觉和心灵的敏锐弥补了先天听力的不足,上次他去了大山包回来对我说那些孩子冬天里没有御寒的衣物,在高原的寒风中瑟瑟发抖着弱小的生命,他们永远流不完的鼻涕就着生火的黑灰糊在脸上如同昆仑奴面具,他们的手从来不曾洗过如同戴了黑色粗布手套,他们用握不稳的铅笔头书写文字在大人丢弃的香烟纸壳上。他说他非常心酸,他决定上大山包去拍那些孩子,将卖书的钱捐给大山包,自然不会给乡政府,他要去批发市场以最廉价的代价换取最多的本子,笔和御寒衣物亲自散发给那些无法选择出身的孩子们。

 

我望着电脑屏幕质朴真诚的字体,鼻子发酸,越来越不容易激动的自己,被老柴说出了两行热泪。

 

于是跟着老柴去了大山包,陪同的还有红,我像一根猪尾巴跟在他们后面,是一千瓦的免费大灯泡,大山包天气寒冷得要命,我在旅馆里身上披着被子写到凌晨四点才合眼,早晨六点被老柴非常不温柔的鬼子进村的敲门声轰醒了,天还没亮,三个人坐在车上摇晃着去拍摄早晨上学的孩子,我在后座昏昏欲睡,吃着红给我买的零食,眼睛还闭着,下车走路走得两腿发软,我想睡在地上装死,又觉得不大好,只有硬着头皮跟上,我走几步路比起老柴的起早贪黑追逐光线,是不值得说出来的,他得了莱卡公司的大奖,而背后的汗水和辛酸是加倍的,很多人知道季羡林是国宝是大师,用鲜花掌声和文字吹捧赞美他的时候,却忘记了他曾经坐过的红卫兵小将发明的喷气式飞机和睫毛上挂着的一口浓痰,有成就的人,多半都是从荆棘丛中筚路蓝缕,挂着两行腮边的热泪峰回路转到山花烂漫。

 

行到中午,瞌睡和疲惫一道席卷而来,三人睡在车上,老柴的呼噜,那简直是敲闷鼓,节奏是有规律的:呼~~呼呼呼~~~~~,非洲鼓疗有治病的功效,老柴的呼噜却让我长期的神经衰弱更加抓狂,睡觉的时候,任何一点响动我足以惊醒我,我憋一肚子委屈睡到远处的草坡上,红醒来发现我失踪了,下车找我,我望着红摇摇头,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句:唉。

 

喜好一样东西,是幸福的事情,老柴对他的相机细心温柔伺候着,这可比不得清朝炮兵,清末战争中炮兵们在大炮上晒裤子,从态度上来说,惨败是必然,老柴对相机,好比一个爱国的拖着小辫子的老兵对着清朝最有名的大炮:神威无敌大将军(这门炮被炮兵们爱护得非常好,知名度也非常高,正面讴歌非常多,只是据说打不出炮弹,因为官老爷们让国外的炮弹制造商给忽悠了,一个炮弹进膛通常被打成霰弹枪),那个爱护,就好像手里捧着一个刚出生脐带都还没有剪断的孩子,生怕自己手上粗糙的老茧子把孩子脸上扎出小雀斑,连拿起的姿势,都变得小心翼翼。

 

在高原的草坡上,他举着他的黑大炮,对准了各样的孩子,或者土瓦房,小狗,赶马的老人,快门喀嚓喀嚓,屏幕上像是米勒的田园风景,光线折射着某种执着且真诚的内心世界,他笑着,像一个快乐洒脱的孩子奔跑在天地间,这将是绝美的风景,我在心中牢牢记录下了他的姿势。

 

回城的时候,汽车在蜿蜒曲折的高速公路上飞驰,车窗外星光婉转着熠熠光泽,他不时侧过脑袋勘着他身边的女人,嘴角含着傻乎乎的笑,眼中有一泓波光,汽车在前行,就像奔向一场新生活,想起比翼鸟,一只只有左翅膀,一只只有右翅膀,唯有相互拥抱才可以飞翔。这样的幸福,只有心灵相通的人,才可以糅合得唯美。

 

我坐在后座上,红转过身和我一路聊天,观点看法很是一致且可弥补彼此,我说:不因为老柴,如果有一天我邂逅了你,也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说起老柴,红说:他的听力越来越差了,即使他全聋了,我也愿意。

 

 

前几个月我去盐津游历写作,计划回家的前一天,柴师傅恰巧下盐津向一个女子讨要东西,于是顺便帮我省车费。关于那个东西,我实在不懂得,好像是一个镜头,摄影知识我还一穷二白,只知道那玩意好玩,而且可以玩出我想要的照片,看别人照片我还是有精神的,一旦喜好摄影的同志们谈论到理论知识的时候,我就眼皮下沉瞌睡不断。

 

他说那女子是他徒弟,当初将新机便宜卖给女子,无意搭上了个所有权属于别人单位的镜头,顾着面子也没好意思要回,后来那镜头停产,网上连二手货都没有,单位又急着要清理财产,只好下来讨要,否则全额赔款,价值老柴至少两个月工钱。

 

午间我和那女子吃过一顿饭,我不懂得如何处世但心灵高度敏感,我感觉他一定赢不了,我说我帮你去跟她谈吧,女人和女人之间许多东西不需要顾及,他说你不要管我的事,我去就是。

 

当一个男子决定和一个女子站在同一个平台谈判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并且注定输了。如果谈判中力争赢得,声嘶力竭,即便赢了结果,世人也会说:跟女人斗,算什么好汉?若输了,便是败在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手下,好比钻了女人裙底作胯下之辱,在江湖上又如何能够昂起头挺起胸膛做大侠?

 

其实也不算讨要,只是买了一个稍差一些的同样东西交换,世态如我预料,他与女子对坐,女子天真的双眼闪耀出诡异的心火,老柴被女子霰弹枪一般的言语崩出一脸的坑坑洼洼,他双眼燃烧血丝,血丝网罗眼球周围,胸中淤积了无数语言,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支支吾吾了半天,不谈了,结果就是自认倒霉。至此,师徒情分必定终结,除非老柴故意没事找别扭提起伤心事,否则莫望着他再见那女子。

 

面对大分量的利益,天真的孩子,也会变得足够凶险。优雅,绅士这样美丽善良的字眼都是给老实人准备的刑具枷锁,最符合常理的光华就是自认倒霉,摆出一副将才风度:好男不跟女斗。

 

回去的路上,我替他难过,他说:算了。

 

 

不想写弱智小说,或者是纯粹的脱裤子文学,或者干巴巴整出几句豪言壮语,那种书只适合放在农村茅房的墙洞里擦屁股,除此之外毫无价值,见到很多文人努力堆积文字,出了书,卖不出去又签名四处送人,悲惨。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我的文字开始转型,没有再去堆积华丽,而转向了以质朴和内涵为核心,灵感爆发得正是时候,手痒了便寻思着该好好弄几部小说出来,以往灵感很多,拿着火药乱冲太吃亏了,想雕琢一个摄影师的形象,而时间跨度很大,对于我这种典型的东扯西拉型的意识流思维来说,写长篇的难度也很大,不管如何该去挑战一下。

 

于是想起老柴,老柴这人太典型了,就像一本唐传奇,这样的人物只适合在小说里出现,看看《硬汉》,在现实社会里就是吃不走的傻瓜,搬上银幕就是相反的效果了,如果犹大在去耶路撒冷之前死去,就是好汉,在这个信仰和爱缺失的年代里,老柴是大金子,这是返祖现象。看透生死,明白运数,就知道善良质朴这些品质都是是英雄和大侠的特征,而在圆滑如滚过油的钢珠一样的现实社会中,就成了老柴的性格弱点。

 

我便去他家混饭吃,顺便与他商量:我想写小说,拿你当原型,可以不?他点头,我还是先说明白了:本原型仅供参考,可能会很不好看你不喜欢,不是夸你的,我会写得很惨烈,还有,为了写这部小说我可是单枪匹马深入虎穴在鸡窝里卧底了两三天,你不准拒绝,他愣了愣似懂非懂点头答应。

 

出门的时候我笑得跟罂粟花一样阴毒。心想老柴你别怪我,我是出名的心狠手辣呢,写成父母双亡了,柴妈妈千万别恨我,我还吃了很多个她老人家烙的柴氏微缩小包子。

 

 

一个阳光明媚的秋日,接到他的短信,他很高兴,他说有报社主动打电话来要他的照片,她还说红很好,很关心他的家人。他还说:你说的,我一定要娶她。我告诉他有人请我写娱乐专栏稿酬还很丰厚,我拒绝了,我想按自己的方式写东西,无论收获的是鲜花还是臭鸡蛋。他说一样,他也将按照自己的方式拍照片,反正别人说什么他也听不到,索性管他了,他马上又要去拍大山包的冬季了。我说:我们都一样,彼此都努力,你去的时候,要多穿衣服。突然间有种想哭的感觉,鼻子酸溜溜的,有着信仰的人可以互相懂得,冥冥之中已经找到的某种默契。

 

晚间打开电脑,老柴的头像昏暗着,他此刻应该走在大山包绵延不绝的草坡上等待黄昏的暮色照进相机,冷风吹进他的衣服里,他一定冷得发抖,这是一场梦想的巡礼,就像虔诚的朝圣者,一步一步跪拜着,朝着心中深广宁静的圣山方向,那个聪明人眼中愚笨的孩子,头顶一轮红日,庄重且神圣,地神该亚也会祝福他,路易斯达盖尔也会感到安慰。

 

我又要去行走了,是南方的发达城市,然后是西安和拉萨,流浪的日子让我快乐,虽然有时候穷的没钱吃馒头,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吧。

我给老柴发了短信:我要去行走了,都上路吧,加油。

老柴回:上路,加油。

 

                                                             

 

佛说:走最难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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