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就国家对“国际狩猎权”缓拍进行圆桌讨论
[新闻背景]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8月11日上午宣布:为了更加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拍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原定于8月13日在成都举行的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活动将推后进行。此前,受国家林业局委托,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定于8月13日在成都举槌拍卖。计划拍卖猎杀动物包括盘羊、羚羊、岩羊、马鹿、矮岩羊、白唇鹿等14个物种,4万美元可以射杀一头野牦牛、1万美元能猎获一头盘羊……范围涉及青海、陕西、新疆、宁夏、甘肃、湖南、内蒙古等省区。从媒体首报该消息,到国家林业局宣布推迟,中间只有4天。实际上,从国际猎人入境、持枪到进山狩猎,国内代理机构和动物主管部门已经有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运作流程,但在《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后,拍卖成了惟一的选择。
中国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是昭通民众自发成立的保护世界濒危物种黑颈鹤为主要任务的民间团体,以“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为协会宗旨,用志愿者的实际行动,致力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景。近日国家对“狩猎权拍卖”暂缓进行的决定,本会在理事层展开了讨论,每位理事将各自观点形成文章,现隆重推出,以期社会各界理性地面对“狩猎权拍卖”这一问题。
李勇灿 (本会理事、中国工商银行昭通市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人类和所有生命的共同家园。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逐渐好转,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许多地方野生物种数量发展很快,人们才刚刚感受到人与自然、动物的和谐发展时,却又有人打起了野生动物合法捕杀的念头。
我首先不认同这种捕杀的方式。我认为,每一种动物都有自己高贵的种族继承,谁也没有权利破坏。虽然有关部门强调这是对动物的合理捕杀,但我们来看看他们的捕杀对象:野牛、野牦牛、盘羊、马鹿、藏羚羊等无一不是国家的一、二级保护动物。当可可西里上空的云还在为英雄缭绕,我们还在为英雄的牺牲哀叹时,这边却在明码标价捕杀动物。我们先不讨论是否是利益在作怪,单从所谓的维持生态平衡来看,我们国家的藏羚羊、野牦牛这些动物还没有多到可以合理狩猎的地步。而且,我认为,真正科学的自然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方式,应该是食物链间种群数量的平衡;食草动物多了,应该适当的引入适合当地生长的食肉动物,通过自然调节来达到生态平衡。决不可能通过人为的捕杀方式达到保护目的,因为只有动物间的选择才是最自然的。如果人为的捕杀能达到保护目的,那么我想,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出台那么多的法律来约束人类的行为,更没有必要牺牲那么多人的生命来换取那些濒临灭绝动物的存在;如果人为的行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那么,今天我们看到的地球,应该是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景象,而不是灾害频繁、沙尘漫天的状况。
我们不会忘记,一次性筷子的产生,毁了我们大片的森林;汽艇把滇池的一漾清波染成了污水满目;一切的一切,我们用几代人的努力也挽不回。今天我们又要向动物“开刀问斩”,那么,动物捕杀后,我们还有什么可以捕杀的?我们人类自己吗?
时间将证明,不管我们以如何美丽的借口,都抵不回野生动物逝去的生命给我们带来的惨烈损失。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需要我们的共同呵护,为了这个蓝色星球,我们应共同行动起来,用我们的言行,共创人类和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明天。
牟延安 (本会办公室主任、昭通市昭阳区妇幼保健院职工)
近代以来,中国人对世界的认识,就是对危机的认识。现今的世界环境极其恶劣,江河干枯、断流,土地沙漠化,洪灾、泥石流、干旱、台风、海啸等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随着文明的不断进步,城市的繁荣带来的是土地的萎缩、能源的短缺、生态的破坏,让伤痕累累的地球雪上加霜。
原定于8月13日在成都拍卖“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的活动在公众的一片质疑声中被迫叫停。狩猎产业的发展会带来些什么,有人说狩猎产业能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他们只是把野生动物的狩猎权卖了出去,大家急什么啊!那些东西又不是打了就没有的,打了它还会下、还会生、还会孵的嘛!大熊猫不是让我们的科研人员给搞了可以人工繁殖了吗?别的什么藏羚羊呀、东北虎呀、滇金丝猴呀……等过几年有钱了还不是可以搞搞,也能搞成人为的东西嘛!有了经济就能更多地投入资金,搞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其实像这种搞活经济的方法,是典型的竭泽而渔。其结果,就是对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来个釜底抽薪,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急功近利了。为了钱把动物们打完、打尽了,难道要像我们祖先对龙那样,找不到龙的踪迹,我们还可以搞个神台,把它们请上去,早晚烧烧香,拜拜?
海洛因的危害是怎样的,大家是知道的。但也有很多人为了一己之利,不顾国家的法律法令,顶风作浪地栽种、生产、销售、吸食;而艾滋病的几种传播途径大家也非常清楚,可还是有很多的人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狩猎产业发展后国家和政府肯定会有很多的法律法令来保护野生动物,但狩猎产业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不知道会让多少人又要顶风作浪了。那时不会杀头的罪可能很多人都会去犯吧!那狩猎带来的不是搞活经济了,可能是引狼入室,将导致中国更多的稀有动物灭绝。
还有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是狩猎给保护野生动物带来的经费不知道是怎么运作的,用什么方式运作、什么方式管理、何种机构监督,监督力度、透明度起不起作用。会不会用在保护上面的只有总数的1%、2%,其他的流到了餐饮业、旅游业、娱乐业等地方去了?这是不得不让人深思、担忧、顾虑的了。
程 卉 (本会理事、红河卷烟总厂昭通卷烟厂制造总部技术部办公室业务员)
从媒体上得知,8月13日,受国家林业局委托,我国首次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在成都举槌拍卖,4万美元可以射杀一头野牦牛、1万美元能猎获一头盘羊……我感到非常的震惊。
野牦牛等野生动物,现存种群数量已经较为稀少,怎么不去保护反而允许合法猎杀呢?对此,有关专家宣称“狩猎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并举例:在西部的一些地区,因为保护力度的加大,岩羊种群成倍增加,使单位面积的载畜量超标,反而给本就吃不饱肚子的其他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了麻烦,狩猎能人为地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
我认为如此理由是不能说服人的。一方面,我国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虽然在保护下得到了一定的恢复,但远远没有达到专家所言的不杀不行的“饱和”程度。而且,作为野生动物,大自然就是其最好的“平衡器”。自然界的弱肉强食和优胜劣汰自然就能维持不同野生动物间的种类平衡,不需要人类的刻意猎杀。另一方面,即便真如专家所言,岩羊数量多杀岩羊就是了,那允许猎杀野牦牛干什么?所以,打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幌子,进行野生动物狩猎权的市场化拍卖,显然是出于巨大的利益驱动。试想猎杀一只野牦牛4万美元,多么高的收入呀!但野生动物是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有什么权力进行拍卖?
利益的槌声即将一声声地在残忍和欲望中敲响,当我们把野生动物宝贵的生命“换算”成一沓沓美元钞票时,我们失去的已不仅仅是对野生动物的尊重了。
当物种种群达到一定的饱和量,高出环境容载的时候,就要被淘汰一部分,以保护生态平衡,难道就没有其他的方法重新调整求得平衡了吗?还有就是公布拍卖的这些动物种类,真的就多得要去人为控制吗?如果可以猎杀,那么还有列入保护动物名录的必要吗?
自然是公正的,我们尊重自然,自然也会尊重我们。
我非常担心拍卖的结果,是不是会让公众产生野生动物居然是可以打的想法。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好不容易培养起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岂不是毁于一旦了?
李 强
(本会秘书长、红河卷烟总厂昭通卷烟厂电气通用部职工)
针对“拍卖国际狩猎权”这一问题,我想请问:政府部门是否有权拍卖“国际狩猎权”?野生动物是国家的,由某个部门来拍卖,这是不是合理?据我所知,就连“国际狩猎权”之类的解释权大概也不属于哪个部门。
请问,国家级的“国际狩猎权拍卖”为何只在某省级的报刊登豆腐大的新闻?全文如下:“标的名称: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时间:2006年8月13日下午14时;竞买人资格限定:仅限国际狩猎代理机构和国际狩猎活动组织机构。”
请问,在8月10日,国家林业部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召开新闻发布会至今,“国际狩猎权拍卖”的延拍是否是因民意因素与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而推迟的?
请问,此次拍卖的狩猎动物涉及14个品种,包括藏羚牛、盘羊、白唇鹿、等共289只(头),猎杀对象为何包括野牦牛、藏羚牛在内的濒危、珍稀野生动物?
请问,为何参拍的要求“仅限国际狩猎代理机构和国际狩猎活动组织机构”?
请问,判定狩猎活动代理机构是否拥有国际国内的该项资质,目前在国内由哪一级政府部门来评估鉴定认可?
请问,国内是否具有可供狩猎资源的机制和条件?据悉,动物保护经费多是国家专项拨款,请问,在资金使用上,是投入建设野生动物保护区的资金多,还是用于建设国际狩猎场的资金多?
请问,允许狩猎的地域范围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是否已达不杀不可的“饱和”程度?大自然自有大自然维持不同种群间的动态平衡的原则,允许狩猎的动物数量依据是哪一级部门监测上报的?政府部门根据哪一条国家相关法规来进行拍卖的?
请问,狩猎过程中误伤或误杀的可能性有多大?参与狩猎的人都是在规定区域、限定时间、数量内狩猎吗?是否存在非法狩猎、过度狩猎,甚至官员狩猎现象?
请问,“有限度狩猎”会不会因经济利益驱使变成“无限度滥杀”?当地政府部门如何对猎场进行管理?对于狩猎费是如何进行使用、分成的?政府部门有哪些监控措施?
请问,……
钱 颖
(本会理事、昭通市昭阳区大山包乡林业管理站站长)
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从内部审批转变为公开,这也是一种进步。从保护物种的角度看,狩猎并不违法。从内部到公开再到推后拍卖360度的转变是尝试还是另有打算,这却让公众难以适应。
通过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我看到二十多年的保护意识受到严重冲击,不论是政府还是公民都在积极保护物种,众多的民间保护组织也参与进来,所付出的心血是否轻轻被“拍卖”掉。生态的脆弱、物种的濒危、人类的生存,保护工作者在保护与生存之间承受艰难和困苦、冒生命的危险换来今天的不易,这让基层保护工作者难以面对民众和自己。
我想,拍卖一、二级野生动物是否是特许猎捕,同那些猎捕一、二级野生动物而受法律严厉制裁的是否相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在公众心目中处于什么地位?枪是惟一的“生态平衡”途径吗?天敌能有效吗?物种是否充满生存可能的空间?收益的受益者是谁,谁来监督?当地群众是保护的主体,也是直接参与者,他们受益多大?
媒体及公众的反对声,不是轻描淡写的有一点意见,他们不为名不为利,为的是什么,这是值得思考的。我们应从法律的角度、公众的角度、生物多样性的角度考虑,应在一个科学、严谨、有益的层面上进行。简单地把一个如饲养场的动物多了来界定其数量多,这并不能代表整个物种的数量多。对猎捕的野生动物数量最大区域内平衡、环境平衡、食物链的平衡、收益平衡下,如何科学地狩猎、透明地狩猎,在保护意识普遍提高的今天,公众希望得到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法
申正勇 (本会副秘书长、昭通市移民开发局办公室文秘)
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本来就不是一味地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促进某一物种在数量上的无限发展,而是应该使其数量合理配置在整个自然界中。适当的狩猎有助于动物的生存和繁衍。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在狩猎中如何把握度的问题。而这个“度”就有赖于相关部门对狩猎区野生动物数量、生活习性、活动范围、发展速度等方面进行深入客观的论证,重点是管理的问题。
众所周知,环境生态重在平衡,保护环境的实质和终极目标就是维护生态平衡。何谓平衡,通俗一点讲就是要做到“多退少补”。如果“狩猎权”拍卖的目的真正出于保护野生动物,并且这种方式行之有效,我国目前的野生动物及整个环境条件允许的话,那未必不可。既能维护生态平衡,又能创造经济效益,并且可以把这笔收入拿一部分去作为其他野生动物保护活动的经费,何乐而不为?但如果是单纯着眼于经济效益,那就大可不必。并且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如何防止“滥杀无辜”,防止由最初以“保护”为目的向追求“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的转变,防止良好的初衷走样,那才是相关部门乃至整个社会应该平心静气作出理性思考的一个关键问题。
戴红梅(本会理事、昭通市政协委员、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我国的首次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NGO的一员,我认为现在我国进行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为时过早。
国家林业局声明“拍卖狩猎权贯彻《行政许可法》要求”。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拍卖是《行政许可法》规定行为形式,本身是没有错的。问题在于,野牦牛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并不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能开发利用的有限自然资源,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禁止猎捕、杀害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刑法》的规定,即使因科学研究等特殊情况报主管部门批准的也只是特许猎捕证,其内容也只能是捕捉和捕捞,法律并没有规定主管部门有猎杀的许可权。因此,我认为狩猎权拍卖的合法性值得质疑。
站在NGO的角度来看,我们的生存环境日愈恶化。正是因为环境的严峻,才有了众多NGO群体的出现,才会有这么多人在为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去努力、去牺牲。如果说,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种群已经到了非要猎杀才能调节平衡,那可可西里和为保护野生牦牛而牺牲的英雄们简直就是在做无谓的牺牲。想想真令人心寒! 对于“狩猎本身就是保护”的说法,我不敢妄加评论,这需要专业的知识和科学的论证。但在我看来,我国的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要通过猎杀来保护,起码要等到我们的野生动物资源已经足够丰富,丰富到《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刑法》也随之修订的那一天,那也是我们期待和为之努力的一天。到那时,所以的质疑都将不在是问题。而现在,我们要做的仍然是保护。
黄 萍(本会特邀嘉宾、昭通市昭阳区政协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中医院针灸推拿科主任)
在这场赞成与反对“拍卖狩猎权”的争论中,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不论赞成也好,反对也罢,人们都是从“以人为中心”的角度上去论说的。古希腊哲学家就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我们知道,从人能改造自然那一天起,人高于一切动物、植物的局面就此形成。于是自然界成了人们实现其贪欲的场所。而现在,人们似乎不仅能改造自然,甚至已能主宰整个自然界了。好象现在人们基本能保护好濒临灭绝的动植物,不久的将来,人们很可能创造出新的物种。于是人们想要哪个物种灭绝,就让哪个物种灭绝;想要创造哪个物种,就创造哪个物种,就算创造出几只恐龙也不是一件难事。这样,自然界也就成了人们玩弄的场所,只要能给人们带来乐趣,杀几只动物算得了什么。
可是,现在呢,人们似乎还没有具备维护生态平衡的能力,就想通过保护或猎杀来控制和主宰自然,这是不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一个生物圈,土壤里微生物为植物提供了养分和二氧化碳;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和土壤里的养分,逐渐生长;植物又为动物提供食物和氧气;动物和植物死去,又为微生物提供生存的物质,这就形成了相对平衡和稳定的生态。一旦人们人为地破坏和改造生物链中的一链,譬如人工培育出一种动物,并且让这种动物过度繁殖,那么,这个生物圈的生态也就此失衡。
现在的社会,人们要想灭绝一个物种是轻而易举的事,甚至毁灭整个大自然和人类也不是一件难事。倘若战争和冲突一旦上升到人们想同归一尽的地步,那么地球上所有的生物也将灰飞烟灭。
在赞成与反对“拍卖狩猎权”争论不休时,人是不是应该降低一点自己的尺度,让自然界遵循自己的自然法规来生存?保护区的基本原则是不是应该尽量维护所保护区域的自然生态平衡,或是要过度地繁殖某一种濒危动物,以致于不得不出卖狩猎权来谋点利益呢?从人本的角度、短暂的利益出发,后者似乎对人有利;然而从自然的角度、长远的利益来看,却也未必。
王昭荣(本会主席、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大自然的每个故事都是美丽无比,地球上的所有生灵皆有兄弟亲情。美国科普专栏作家纳塔莉·安吉尔在她的《野兽之美》一书中这样写道:“人类之所以生存得如此美好,是因为地球上还有许多鸟兽虫鱼始终伴随着我们。芸芸众生自有其存在的理由和生命的秘密,同样也有其兴衰的悲欢和灭绝的宿命。”千百万年以来,各种生物相互依存、相互制约,通过千丝万缕的食物链和营养金字塔的关系,求得共同生存,使自然界的秩序逐渐和谐而合理。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个地球是人类与野生动物共有的家园。“人类根本不是万物之冠,每种生物都与他并列在同等完美的阶段上”(尼采)。人类如何对待地球上的野生动物是我们环境道德、生态伦理和基本素质的具体表现。我们要以宽宏大量之心给生而自然的动物以生存的空间,不要干扰它们原本幸福而自在的生活;我们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更理智更节制地对待野生动物,多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做一个文明、守法、有爱心、有良知的大写的“人”;我们要努力去培养对自然生态环境、对野生动植物关爱的情感,去修复已经伤痕累累的共有的家园,去培育和创造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文明时尚,为新的世纪涂上郁郁葱葱象征生命力的绿色!
“每一个人都很重要,每一个人都会让世界有所不同”。我们的爱,不同于“提笼架鸟”、“养猫养狗”的爱,不同于狩猎者和动物“竞赛”的爱,不同于宗教般“普渡众生”的爱,也不同于“只爱益鸟益兽”、“保护就是为了利用”那种“以人为本”的爱;而是从生态学的观点出发,保护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中的一切物种,特别是濒危物种。猎杀一些物种,就好比拔掉飞机上的一些铆钉,看来问题似乎不大,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架飞机已经不再安全。世界是相互关联的,破坏物种必然会影响到地球的稳定和人类的未来。
对自然的尊重、保护和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及与地球生物圈的共存共荣构建的“绿色文明”,将是人类惟一可行的自我拯救之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我们希望在科学与无知之间、文明与野蛮之间、和谐与冲突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让无数的生灵在自然的怀抱中,用翅膀或蹄爪,运行在辽远的天际,与人类共同享有生活的美好与永恒的和谐。
孙德辉(本会名誉主席、著名环保人士、生态摄影家)
被称为云贵高原明珠的滇池,其周边企业在二十年中创造了几十个亿的经济收入,这似乎有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可谁又想到要想初步恢复滇池的水质至少得花几百个亿,而且还要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时间。恩格斯说:“人类不要过分地陶醉于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最终都报复了我们。”如果我们现在还在以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来换取短暂的经济利益,还在以种种理由破坏着生物多样性,照此下去,大自然的报复还在后面。
印地安酋长西雅图说:“地球是万物之母,无论什么降临在地球上,也同样会降临于地球的孩子身上,应知,地球不是属于人类,而人类属于地球。”在地球上,人类不是唯一的物种,还有许多生灵和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一员,都是地球的子民,而这些子民都是相互依赖生存的,任何一个物种的灭绝,都会影响到整个生物链的平衡。因此,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本来,物种的自生自灭是极其自然的现象,恐龙时代,平均1000年才灭绝一个物种;二十世纪以前,地球上每4年灭绝一个物种;而现在,每年约有4个物种灭绝,这样的灭绝速度已超出了自然灭绝率的1000倍!而这一切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
面对这种种的生态问题,我真切地期待着社会各界的环保人士、作家、艺术家和各种媒体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你们是最能唤起人们良知的有识之士,你们有着学者的素养和诗人的禀赋,你们有着众多的读者群和崇拜者。有了你们的参与,生态文化必成气候。著名生态思想家唐纳德·沃斯特指出:“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全球生态危机,起因不在生态系统本身,而在于我们的文化系统。”可见,就其本质来说,在很大程度上生态危机就是指精神危机,也是人文危机。著名作家张炜说:“一些高级的人类心智活动,比如文学,其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的敬畏、恐惧,还有那些依顺的心情,都是这种种表达不可避免、不可缺少的东西。”“大自然有时是以上帝、神的面貌出现的,当代文学除了没有对神、对大自然的敬畏,还缺少与大自然中的其他生灵的联系。”
朋友们,路漫漫其修远兮,让我们一路同行,上下求索——